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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知识

这几种财产不能继承,独生子女也不例外!

详细介绍:

遇到遗产、继承及家事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欢迎您拨打免费咨询热线:400-099-3659/010-63563132



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有不少家庭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不再担心遗产继承的问题,那么独生子女就能完全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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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被继承的遗产
对于子女来说,在父母去世之后,父母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是需要分情况对待,因为其中一部分并不属于父母所有,属于他人的部分财产不可以被继承。尽管这样的财产看起来是属于已经去世之人的,但事实上并不是完全拥有财产所有权的。
举例来说,父亲在还没有去世的时候,就留下了遗言,声称要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儿子,儿子只能继承其中的部分财产,而另外的财产是无法继承的。
父母去世之后,他们在生前曾经所创作的作品,无论是拥有的注册权还是获得的知识产权,这些都是没有办法被继承的,虽然他们依然可以享受版权的收入,但却不可以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也不可以拥有改编权。
在父母去世之后,所获得的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这笔费用是不能被继承的,因为它们并不属于遗产的范畴。能够获得这些资金的往往都是因公死亡,在遇到意外的情况下,单位对死者家人提供的一种补助,这笔补助费用是不可以被继承的。
由于保险金并没有在死者遗产的范围之内,这笔资金也是不能被继承的,通常情况下,这笔资金是由死者指定的受益人获得,如果子女并非是其指定的受益人,即便是亲生孩子,也不能获得保险金的继承权,这笔资金只能属于受益人拥有。

全新的立遗嘱方式
除了上面的几种遗产无法被继承之外,在新的法律规定中还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方法,并且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性,改为继承人依照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分割立遗嘱人的遗产。
在以往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如果想要遗嘱生效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的公证认证,这要求对于一些年老体衰的老年人来说是很不方便的,再加上许多老年人的文化水平不高,让他们去公证处认证的话,显然是十分麻烦。
并且为了避免在立遗嘱的时候出现伪造情况,必须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在场,在录像的过程中必须要说出具体的时间,采用打印方式录遗嘱的话,是需要遗嘱人与见证人共同在每页遗嘱上进行签名的。

扩大有效继承人范围
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不仅仅可以采用新的一种方式,而且也遵循最后日期立下的遗嘱原则,也就是说不管立下了多少份遗嘱,只有只有最近的日期才是有效的。除此之外还增加了宽恕原则,如果继承人因为某些事情失去了继承权,对方有心改过的话,可以得到宽恕,这样依然可以享受继承权。
除此之外,在新的法规中还明确指出了,除了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外,还有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制度,比如在没有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情况下,还可以由其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比如侄子女或者外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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