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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家住北京朝阳区,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年轻时单位分得一套房子,后来父母又买了一套。几年前,王先生母亲去世了,王先生认为自己是独生子,家里对于母亲的遗产不可能有争议,现在没必要办理继承,等父亲百年后一并办理即可。
王先生父亲在其妻子去世后,曾有过订立遗嘱的想法,但怕日后儿媳妇知道导致儿子婚姻不稳定,就一拖再拖,最终也没能立成遗嘱便去世了。
王先生妻子是外地人,嫁给王先生后二人生活在王先生父母的房子里。王先生妻子比王先生年纪小,王先生对于父亲想要订立遗嘱将房产留给自己这件事不以为然,觉得自己和妻子感情非常稳定,订立遗嘱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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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2022年初,王先生夫妻二人却闹起了离婚,王先生父母的两套房子都已经发生了法定继承,而且是在夫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如果父母二人有一人在世,发生这样的事情,尚有办法解决。
如今父母二人均已去世且没有遗嘱,离了婚只能分给妻子一半份额了。王先生悔不当初,如今两套房子总价值约一千万,如果早点办理,咨询专业工作人员,父母一辈子积攒的财产也就不会被离婚的妻子分走一半了。
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通过这样一件事,我们都要牢记,继承无小事,仅仅因为缺少一道手续或者一份文件都有可能被他人分走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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