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信承遗嘱库官网!


头部BANNER图上电话
2

案例中心

首页 > 案例中心 > 遗嘱知识

遗嘱知识

放弃继承权可不是说说而已!

详细介绍:

遇到遗产、继承及家事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欢迎您拨打免费咨询热线:400-099-3659/010-63563132

事件经过

张大叔兄弟姐妹五人,父母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为其母名字,2018年母亲因病去世。父亲自母亲去世后,一直身体不适,一年后因病卧床不起。因张大叔已经退休,时间比较充裕,大家经商议,决定由张大叔负责照顾父亲,母亲名下的房产留给张大叔,其他子女放弃继承权。

2020年底,父亲因病情加重而抢救无效去世。在处理母亲名下房产时,大家出现了分歧,其他子女认为自己也经常去看望父亲,且张大叔对父亲照顾的不好,甚至认为张大叔在父亲病情加重初期并未通知其他子女,延误了父亲的救治。对此,张大叔不予认可,将其他继承人诉至法院。

法院对此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告知张大叔,虽然其他子女当初同意放弃继承权,但是未形成书面文字,且继承尚未开始,具有败诉风险,又对其他子女晓之以情理,张大叔作为对父亲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人,法律上规定可以多分遗产,此外兄弟姐妹情谊远比金钱重要。最后,各方达成调解。

遇到遗产、继承及家事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欢迎您拨打免费咨询热线:400-099-3659/010-63563132

温馨提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信承遗嘱库·一站式遗嘱登记中心

信承遗嘱库的遗嘱订立流程由多位法学专家、专业律师、资深法官和资深公证员共同研究制定,通过专业的登记系统,使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得到了有力保障,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截至目前,在信承遗嘱库订立的遗嘱无一例无效。

信承遗嘱库项目针对老年人开展遗嘱订立指导、遗嘱登记、遗嘱保管、遗嘱见证、对接公证处对遗嘱公证保全、遗嘱执行、房产继承、意定监护法律咨询、协助办理公证、纠纷调解等一整套体系服务。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24小时服务热线     400-099-3659   010-63563132/63563133

信承遗嘱库第一登记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4号钢设总院一层B05(菜百南行100米路东)


信承遗嘱库第二登记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2幢A303(宣武门站G口出站)

添加在线客服

添加在线客服

京ICP1208596588号-1

京公网安备1115266655+6223